7月15日,记者从省安委会获悉,我省通过实施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动企业规范经营、健全安全隐患治理机制、加强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管、强化旅游客运安全监管等举措,进一步加大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清理力度,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
实施行动方案明确,鼓励客运企业规模化、公司化经营,积极培育集约化、网络化经营的货运龙头企业,不得为个人核发大中型客车营运许可。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管理服务,强化网约车平台企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执行制度并报送安全事故报告,督促网络平台企业依法、安全、规范经营。
健全安全隐患治理机制,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防控制度,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运输企业实行挂牌督办,督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依法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全面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切实提升旅游客运安全水平。建立健全旅游客运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监管平台信息共享,开放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资质查询服务,实现“正规社”“正规导”“正规车”市场格局。加大对旅行社、学校、社会团体包车行为的监督力度,严禁租用不具备资质的客车。推动运用电子围栏等技术,强化旅游团组及车辆异地监管。加强网络包车监管,严查违法包车、非法载客等行为。
严格长途客运安全管理。加强对长途客运车辆凌晨0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接驳运输情况以及属地长途客运接驳点的监督检查,促进长途客运车辆安全规范运行。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专项清理不符合国家校车标准但仍作为校车使用的载客汽车,明确退出期限,彻底淘汰在用的非专用校车。(三秦都市报)
编辑:陈云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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