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新闻网 宋秉琴)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表彰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的决定》,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法官白明瑛荣获“全国优秀法官”称号,她也是此次表彰中宝鸡市唯一获此殊荣的法官。
白明瑛,现任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先后被评为“陕西省最美巾帼志愿者”“陕西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陕西省十佳女法官”,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
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以来, 白明瑛共办理刑事案件1700余件。她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实践“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工作中,她积极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涉众犯罪及涉外犯罪等重大案件、新类型案件的办理;积极推行排除非法证据、庭前会议、法庭调查三项规程和被告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范实施,切实做好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的刑事审判工作。她还在全市率先推行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引入心理评估机制,实行心理干预和判后工作延伸,帮助未成年被告人悔过自新,走向新生。
编辑:李雪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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