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宝鸡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把做实做细检察建议作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参与社会治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能动履职,精准发力。
陕西省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办理促进社会治理工作推进会召开后,宝鸡市检察院及时配合市委政法委组织召开全市检察建议办理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全市检察建议办理工作,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保障”的检察建议办理工作格局。
图片来源 宝鸡市人民检察院
突出监督主责 充分发挥建议作用
近两年,宝鸡市检察机关共制发各类检察建议3238份,其中纠正违法检察建议1155份,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41份,已回复的检察建议中被采纳3238份,采纳率100%。宝鸡市检察院针对宝鸡监狱巡回检察中发现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后,落实了三大类整改措施;针对民事行政执行案件各类违法问题,全市两级检察院主动查阅近三年来重点民事卷宗,制发纠正违法检察建议,与法院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民事诉讼监督工作的意见》,构建法律监督长效机制,推进民事诉讼监督工作全面有序开展。
宝鸡市检察机关深入研究执法办案中具有普遍性、代表性问题,坚持工作多向前走一步,实现由“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的拓展。在依法惩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中,主动调取近年来法院办理的民间借贷的案卷,打破多年来虚假诉讼领域监督的被动局面,制发民事再审检察建议26份,法院采纳并启动再审程序24件。
破解落实难题 切实增强建议效果
开展专项活动,不折不扣抓落实,宝鸡市检察院组织召开了一号、四号、七号检察建议落实推进现场会,与相关被建议单位会签落实方案;在宝鸡电视台录制“金融说法”栏目落实“三号检察建议”;与市应急管理局座谈就“八号检察建议”落实进行沟通协作;岐山、千阳、麟游、太白县检察院采取在闹市区摆摊设点、发放宣传资料的方式,落实“四号检察建议”等。
近年来,宝鸡市检察机关努力从治罪向治理转变,聚焦公共安全领域,市院联合住建、工信等部门会签《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协同推进窨井盖管理的意见》,与邮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印发《关于健全完善寄递渠道安全监管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陇县检察院与县林业局等制定《关于建立草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等,长效助推相关职能部门尽主责、补缺位,齐抓共管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新华网)
编辑:李雪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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